个人养老金将全国推行,如何撬动更多“职场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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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借鉴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经验,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和引导作用   在36城试点取得先行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将于今年内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以夯实居民长期养老财富储备,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作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自2022年11月25日正式落地实施以来,参加人数突破5000万人,远远超过了已实施近20年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的覆盖人数,但在试点中也出现了缴存人员占比低、缴存金额偏低等问题。  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列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任务单之中。第一财经采访的金融机构和业内专家均表示,下一步个人养老金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之前,需针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比如完善税优政策、提高税前抵扣标准、规范开户、优化产品供给和提取条件,以及建立二、三支柱之间的对接机制等。  人均缴存仅2000多元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36城个人养老金试点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人数超过5000万,个人养老金产品超过700款,缴存金额约280亿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房连泉对第一财经表示,个人养老金在试点地区覆盖面达到了四分之一,但主要是靠机构营销而来的,开户数比较多,缴存的较少,实际投资的更少,平均每人缴存金额只有2000多元,距离12000元的上限还有很大差距。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朱俊生认为,目前养老金融发展面临的突出挑战是参与率有待提升。个人养老金试点一年,超过5000万人开立账户,但实际缴费人数占比不到三分之一,平均缴费金额仅为2000余元,缴费人群中满额12000元的人群占比较低。由于制度设计存在提升空间,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潜力未充分释放。  去年末,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3》显示,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一年来出现了“三高”和“三低”现象。  “三高”指在个人养老金参加人中,为获得开户行提供的“权益奖励”而开立个人账户的人数比例较高;开户以后立即申请销户并打算再转到其他银行开户以获取二次“权益奖励”的人数比例较高;账户资金缴存之后立即申请“退款”,遭拒后提出投诉甚至对簿公堂的人数比例较高。  “三低”是指,一是相对于开户人数而言,实际缴存人数比例过低;二是相对于税优政策规定的缴存额上限来说,实际缴存金额比例太低;三是对于缴存额来说,实际投资的资金比例较低。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薛振斌表示,个人养老金作为一项新的制度,从2022年底正式启动到现在不到一年半,整体来看是不错的。但还需要时间让大家了解和发展,从缴存情况来看,个人养老金账户缴存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根据我们的调研数据,80%的客户只了解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一项国家政策,个人养老金账户是专门的一个账户,但对账户怎么运作、怎么存取了解不多,这时候需要专业机构给予指导。”薛振斌说。  制度吸引力有待提升  房连泉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开户热、缴存冷、投资冷”的现象反映出制度设计上仍然有待进一步优化,吸引力有待提高。  “比如只有交税群体才能得到实惠,这个群体的规模也就6000多万人,对于大部分收入不高的群体,个人养老金是没有什么吸引力的。”房连泉说,这几年资本市场也不太好,投资后出现亏损,也降低了制度的吸引力。  上述报告称,根据万得数据,个人养老金试点一年间,全市场的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九成破净值,最高跌幅为17.8%,平均收益率为-4.47%。资本市场波动导致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投资收益亏损的现状,对刚刚落地扎根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及其开立个人账户的投资人来说,无疑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房连泉还表示,目前个人养老金产品品种很多,但存在同质化的倾向,与普通投资产品相比,还没有显示出它的优势来,对参保人的吸引力也不足。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也明确指出,丰富发展养老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等服务。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推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薛振斌表示,在参与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建设中,泰康养老也在摸索一条撬动更多“职场人”参与的道路,开发了具备“税优+稳健复利”杠杆优势的产品,并专门成立了个人养老金部。同时,积极了解企业及职工需求,分析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广的障碍,依靠过往在二支柱上的建设经验,打造三支柱的服务模式,加速推动企事业单位职工第三支柱的体系建设。  从实践数据来看,泰康养老个人养老金业务人均缴存金额1.02万元,53%的参与者按1.2万元缴纳,缴费期限10年及以上的占比80%,建立了长期的养老资金池。  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作用  薛振斌近日在2024年世界大健康博览会期间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应对老龄化、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从实践来看,提高职工对制度的知晓率和降低产品选择的专业门槛,这两点对于发展个人养老金至关重要,下一步可借鉴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以企事业为主进行推动的经验,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和引导作用,撬动更多“职场人”参与到个人养老金中来。  薛振斌认为,在服务模式上,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和引导作用,是提高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面和参与率的一种有效措施,因为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就是以企事业为主进行组织和推动的,个人养老金虽然企业不需要缴费,但通过它们可以大幅提高推广的效率。  《2022年中国社保金融发展调查报告》显示,有超过八成的人倾向于让单位组织推广个人养老金。  “人社部门也愿意到多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去宣传推广,我们金融机构会积极助力政府,从而实现国家、政府、个人的三方共赢。”薛振斌说。  比如,第三支柱建设可采用“类受托”的模式,在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原则基础上加上“单位组织”,企业发挥组织和引导作用,建立统一的企业个人养老金平台,增强企业员工对个人养老金产品的知晓度和政策制度的获得感,助力提升个人养老金覆盖率。  房连泉也建议,应打通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鼓励企业通过人力部门或是工会为职工统一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企业可以不用缴费,有条件的可以适当补贴,这样企业不需要建立成本更高的年金计划,也可以鼓励员工为养老做一些储备,尤其对于平台企业的灵活人员来说,这是更合适提高养老保障的一种方式。  朱俊生认为,下一步应建立二、三支柱之间的对接机制。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市场流动性增强,工作变动日益频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成为重要形式。在此情形下,可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打通,实现账户转移、税收优惠政策、投资管理方面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