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海湾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山东烟台“河湖湾”污染联防联治等做法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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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我们新遴选出第二批12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全国两批优秀案例总数达到20个,并总结凝练出福建厦门‘四化’海漂垃圾治理、山东烟台‘河湖湾’污染联防联治、江苏盐城‘生态+’综合治理、海南三亚‘六位一体’部门联动机制等一系列经验做法,充分体现了近年来沿海地方在美丽海湾建设模式上的实践创新,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在会上介绍了去年以来美丽海湾建设的进展情况:一是规模质效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推动各地美丽海湾建设的数量与质量双提升,并在厦门、秦皇岛、威海等7个沿海城市试点推进全域美丽海湾建设。目前,全国已有130多个海湾出台美丽海湾建设实施方案。各地通过协同推进“一湾一策”的海湾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让越来越多的碧海银滩、生态海岸、鱼翔浅底、鸥鹭齐飞等等,成为美丽海湾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和亮点特色。  二是建设模式进一步丰富。生态环境部新遴选出第二批12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全国两批优秀案例总数达到20个,并总结凝练出福建厦门“四化”海漂垃圾治理、山东烟台“河湖湾”污染联防联治、江苏盐城“生态+”综合治理、海南三亚“六位一体”部门联动机制等一系列经验做法,充分体现了近年来沿海地方在美丽海湾建设模式上的实践创新,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部加强对沿海地方美丽海湾建设的督促指导,建立并实施“两行一看”配套制度,就是对美丽海湾建设地方实践的“把脉行”、优秀案例的“采风行”和建设成效的“回头看”。目前,已经在全国13个海湾组织开展了“把脉行”,启动了福建厦门和漳州的美丽海湾“采风行”,完成了第一批8个优秀案例建设成效的“回头看”。  “'到2027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0%左右',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任务。我们深刻认识到,这不仅有数量上的大目标,更有质量上的高要求,下一步将主要从以下方面,持续深入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张志锋强调。  一是在做深做实、做出特色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重点抓好100多个海湾的“一湾一策”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建设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海湾,不仅要让海湾生态环境和亲海品质得到明显改善,也要以美丽海湾建设的突出成效,形成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生活的环湾地区新特色和新优势。  二是在提质增效、示范引领上下功夫。坚持把质量作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的生命线,确保遴选出的优秀案例过得硬、立得住、推得开,得到百姓点赞、各方肯定、社会认可,在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提质增效方面发挥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在抓常抓长、完善机制上下功夫。持续深化美丽海湾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创新,组织7个沿海城市积极探索全域美丽海湾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陆海统筹一体推进美丽山川、美丽河湖和美丽海湾建设。坚持治理与监管并重,指导督促沿海地方深入做好海湾生态环境摸底调查,常态化实施“两行一看”,继续加大海湾生态环境的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力度。  责编:姜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