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评论】党纪学习重在“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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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指出,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广大党员干部须将“守纪律”作为一种信仰,自觉遵守、维护和践行党纪,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确保“行必有则”“行必有效”。  把心中之“纪”守得更牢。严明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显着特点和最大优势,也是长期以来的优良传统。在艰苦卓绝的长征途中,红军之所以能够克敌制胜、战胜困难,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严格制定和贯彻执行密不可分。随着时代的变迁,党纪的内容更为丰富,更需要与时俱进学习领悟,时时刻刻对照自查。广大党员干部应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不仅要深入掌握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新的内容要求,更要深化对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同时,把党纪学习和党性教育贯通起来,自觉敲响“警钟”,拉起“防线”,筑牢信仰之基,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将党纪的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自觉。  把手上之“权”管得更严。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条例》总则中增加了“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表述,分则中详细列出了各类违纪行为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公正、依法、为民、廉洁用权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时刻牢记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也属于人民,只能用来造福于民。要常怀敬畏之心,担起工作之责,主动抵制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诱惑风险,处理好“公与私”“情与理”“法与欲”的关系,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公仆。  把身后之“绩”立得更高。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树立实绩最重要的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广大党员干部须将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与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完成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保障各项工作在遵纪守法的轨道上正常运行。全面对照党章、先进典型和人民群众需求,深入基层一线,做好调查研究,既解决“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眼前小事,又布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远大事,让工作成果经得起群众检验,经得起历史考验。要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展现纪律严明、敢闯善为的新时代党员干部形象,以新风正气润民心、成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