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收警示函!今年来多家券商因保荐业务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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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券商收到了证监会的警示函。

5月6日晚间,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国信证券作为广东

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是未及时督促奥普特履行募投计划变更审议及披露程序。在持续督导期间,国信证券未能勤勉尽责,未及时发现奥普特存在超募投计划发放员工薪酬的情况,也未按要求督促奥普特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二是未纠正奥普特使用其他募集专户发放薪酬问题。国信证券未能持续关注奥普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情况,未及时发现奥普特使用营销中心募投资金向其他项目支付员工薪酬的问题,在发现该问题后也未要求奥普特及时整改。

信批违规、上交所官网显示,奥普特最早于2020年5月提交上市申请,同年9月过会并提交注册。2020年12月31日,奥普特赶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登上了科创板。

其中,国信证券是公司的保荐券商。

IPO日报发现,今年1月,奥普特收到了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警示函。

具体来看,奥普特在IPO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募投项目营销网络中心项目总投资5,449.90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其中用于发放新增人员工资资金为503.58万元。2023年3月,奥普特披露了关于营销中心项目的结项报告,营销中心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449.90万元。

经查,奥普特营销中心项目实际列支发放新增人员工资的金额为2,040.38万元,超过招股说明书计划使用金额1,536.8万元;其中,有936.62万元工资发放对象实际为另一募投项目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的新增人员。

对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与事实不符。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第十一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频频被罚、需要指出的是,近期,多家券商机构因为保荐业务不合规等问题而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甚至是立案调查。

1月3日,因在芯天下首发上市以及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中信建投、等中介机构以及相关人员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

6名保荐代表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受罚内容均与投行项目存在发行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等情形,涉及

恒逸石化、永东股份、和、永吉股份、可转债项目。

3月22日,深交所发文称,决定对联纲光电保荐人

中信证券、启动现场督导。

根据深交所发文,联纲光电首发上市申请受理后,深交所已发出三轮审核问询及监管函件,要求联纲光电及中介机构就公司治理有效性、财务内控规范性、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说明。

深交所表示,联纲光电及中介机构近期提交了问询回复,但回复内容不够清晰,所涉问题仍未能予以充分说明。为进一步压实保荐人“看门人”责任,从源头上把好上市入口质量关,深交所决定对联纲光电保荐人中信证券启动现场督导。

4月12日,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两大头部券商同时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证监会指出,因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

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13日,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中信证券立案。

同日,江苏证监局拟对、华西证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

江苏证监局指出,经查,华西证券涉嫌在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尽职调查工作中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涉嫌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涉嫌执行不到位。

随后处罚于5月5日正式落地。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西证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

4月16日,、东吴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4月16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4月8日,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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