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提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五年目标 明确四大方面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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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5月10日消息 5月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对总局系统和银行保险机构统筹做好“五篇大文章”提出明确要求,进行全面部署。  《指导意见》提出主要目标:未来5年,银行业保险业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五篇大文章”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相关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产品更加丰富,服务可得性、覆盖面、满意度大幅提升,有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关监管制度和配套机制进一步健全,评价体系更加健全有效,政策协同性不断增强。  对于如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指导意见》明确了以下四大方面的工作任务:  第一是优化“五篇大文章”金融产品和服务。《指导意见》要求聚焦卡点堵点提升科技金融质效,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和特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聚焦“双碳”目标健全绿色金融体系,积极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聚焦痛点难点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公平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积极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聚焦现实需求加快养老金融发展,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金融支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聚焦效能和安全促进数字金融发展,积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数字化转型,健全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金融监管体系。  第二是发挥银行保险机构服务“五篇大文章”的职能优势。《指导意见》明确,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要把坚守职能定位与做好“五篇大文章”相结合,重点做商业性金融干不了、干不好的业务;大型商业银行要做优做强,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增强金融科技核心竞争力,发挥网络渠道、业务功能协同等优势,提升“五篇大文章”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城商行和民营银行要发挥服务城乡居民、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生力军作用,注重利用管理半径短、经营机制灵活等优势,结合自身资源禀赋,针对性优化“五篇大文章”金融产品和服务;保险机构要坚持保障本源,持续优化保险产品和业务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主动发挥非银行金融机构专业优势,引导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聚焦主业、规范发展。  第三是完善银行保险机构“五篇大文章”组织管理体系。《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要将“五篇大文章”纳入机构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健全专项领导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统筹推动和组织保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适当提升相关业务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有效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坚守风险底线,要严格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业务,避免一哄而上、过度授信。  第四是做好“五篇大文章”的监管支持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要强化监管引领,推动完善外部环境,严防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鼓励良好经验交流互鉴。具体来看,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五篇大文章”政策体系,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强化政策激励,明确目标要求,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各监管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推动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加强抵质押相关权利配套机制和市场建设,畅通押品处置渠道。要严厉打击以“五篇大文章”相关概念名义开展的违法违规和金融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结合自身经济金融发展需要,针对性地开展“五篇大文章”试点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