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让百姓看病“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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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医院看病,刚做完检查没几天,到另一家医院就诊时,因为结果不能互认,又得“从头再来”。人们求医问药时经历的“烦心”如何能变“省心”“安心”?  国家卫健委近日举行发布会,上海、江苏等地的数字化经验引人关注。上海依托政务外网,建立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市、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江苏建成了全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接入,省内检查结果实现互认。

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不仅能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改善群众就医体验,还能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提高诊疗效率,好处多多。那么问题来了,为啥推动起来这么难?  有的情况是“不能互认”。客观而言,有些检查项目结果较为稳定,短期内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但也有诸如炎症等病情变化较快的,可能的确需要重新做检查更为准确。  其中也不乏“不想互认”的因素。随着国家取消药品加成、控制药占比,检查检验逐步取代药品成为医院的重要收入来源。如果认外院的检查结果,医院的收入客观上也会有所下降。  更有待解决的还有“不敢互认”。鉴于不同地区、不同医院的医疗设备和技术水平差异较大,为减少因误诊、漏诊引发的医疗纠纷,不少医院和医生还是选择对别家的“片子”“单子”说不。

难归难,但修路就要打通“堵点”。从2006年2月,国家级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医疗机构间检查资料互认和检验结果互认,到2023年11月,布局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再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要求“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对于民之所呼,政策一直在关注与推进。  破除医疗机构的信息壁垒,目前已有25个省份开展了电子健康档案省内共享调阅,17个省份开展了电子病历省内共享调阅。互认有前提,必须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2022年,《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发布,从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互认还不能搞“一刀切”,出现病情变化等六种情况可以重新检查。  解决复杂问题,仅靠技术突破还不够。在浙江,采取医保区域预算总额和单个医疗机构预算总额均不做调减的办法,破解“不愿认”的问题。多地共享平台充分保护患者知情权,每次跨院调取相关信息都需要患者授权……越来越多细化规则正在探索,为的就是解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增强医患双方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信心。  找到“多元方程”最优解,还需要各方共同参与。现有的细节问题,以及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仍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解决。希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成为常态,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的获得感成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