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快说】飞天网评:主播偷税是笔亏本生意 莫欠“诚信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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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少数网络主播的意识中,能大把赚钱凭的是自己的“本事”。但他们似乎没有意识到,作为高收入人群,自己在享受网络红利的同时,须恪守法律底线,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做依法纳税的表率。  文/本网特约评论员 秦信芳  网络主播杨天奇通过不进行纳税申报、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31.38万元,少缴其他税费4.01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杨天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82.32万元。目前,杨天奇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与工薪阶层的收入相比,杨天奇的偷税额之高,令人咋舌。将这笔钱隐瞒下来,固然可以让自家腰包更鼓,但这是应缴税款,属于国家。  在少数网络主播的意识中,能大把赚钱凭的是自己的“本事”。但他们似乎没有意识到,作为高收入人群,自己在享受网络红利的同时,须恪守法律底线,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做依法纳税的表率,为促进社会公平做出贡献。  在流量经济时代,网络主播的立身之本,当是诚信。在直播运营中讲诚信,诚实守信带货,才能博得众多粉丝的信任,在网络和社交媒体上聚集流量与热度,进而将其转化为商业行为,完成流量变现;在依法纳税上讲诚信,认识到纳税是责无旁贷的法定义务,如实申报纳税,则体现出履行社会责任的主动与自觉。  作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公众人物,网络主播无论是在商业活动中,还是在依法纳税中,诚信为本,都是在积攒自身良好的口碑,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是网红长红之道。而处心积虑偷税漏税,对自身的长远发展而言,终究得不偿失,无异于饮鸩止渴。  从带货一姐薇娅偷逃税款被罚13.41亿,到杨天奇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82.32万元,同是网络主播,偷税数额有别,但性质是一样的,都是急功近利,为谋求一时的高回报,不惜毁弃有利于自身长远发展的宝贵信誉。对这类主播来说,或许已经掌握了娴熟的商业运营技能,能够玩转“吸睛”“吸金”之术,充分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只是,唯独欠缺做人与经商的诚信素养、法治素养。  偷逃税款者,大都心怀侥幸,自以为将“进出账”的加减法做得无懈可击。诚然,作为新兴业态,直播经济因其虚拟性和流动性,对税收监管造成一定的难度。但对直播行业加强税收征管,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应有之义,也是促进直播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之举。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加大,以及税收大数据作用的发挥,那些费尽心机的偷税之术,终将无处遁形。  偷税近40万元,追缴被罚82.32万元,网络主播杨天奇偷税案件发人深省。义、利之辨,需要赶上流量经济风口的主播们掂量清楚。践踏诚信和法律底线,唯利是图,利令智昏,这注定是一笔“亏本”生意:付出的不仅是更高昂的钱财代价,更有个人声誉等无形的社会资本。在诚信成为“通行证”的市场经济时代,这尤其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