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时评·保护创新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厚植“法治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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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今年的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对此,央广网策划推出《央广时评·保护创新》系列评论,共同探讨知识产权审判高质量发展之路。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充分反映了人民法院在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厚植“法治沃土”。  严格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与创新直接相关、关系最为紧密。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事关科技发展。现阶段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主基调是严格保护。据统计,2023年全国法院在319件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比增长117%,判赔金额11.6亿元,同比增长3.5倍。通过不断完善高新技术成果和新业态新模式司法裁判规则,我国持续加大对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芯片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平等保护,营造良好国际环境。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才能消除市场封锁,增强竞争动力,维护诚信经营。在本次发布的十大案件之一“西门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全额支持权利人1亿元的赔偿主张,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及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我们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努力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等公正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作出贡献。  协同保护,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当前,我国已实现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全覆盖。人民法院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沟通协作,有助于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亟待新质生产力的强劲推动和有力支撑。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严格保护、平等保护、协同保护的司法理念,以“智”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