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上亿的“金茶花”在工商银行不翼而飞?银行:事情复杂,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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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贤诚、年近古稀的云南女企业家李翠华,现在原本应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但十多年来,她一直为追查公司的四棵“金茶花”下落而四处奔走。其中一棵金茶花,还曾在1999年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展出,2001年经北京一评估公司评估,价值人民币2515.5万元。

李翠华表示,2001年,公司租用工商银行云南石林支行一处房屋用来展出这四棵金茶花,后双方产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自己被对方起诉。法院强制执行,将4棵金茶花交给工行石林支行保管,并明确了工行的返还责任,但之后这些金茶花却下落不明……

李翠华此前租用工商银行的场地

不翼而飞的“金茶花”、云南省个旧市人李翠华,出生于1956年,她曾是云南省亚太龙黄金实业公司董事长。该公司设计制作的黄金艺术品“永不凋谢的金茶花”,曾在1999年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展出。

据李翠华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这棵金茶花,是将64吨缅甸红木雕刻成总重量为999公斤的金茶花树、雕刻56朵茶花以及999片茶叶,外镶20公斤金箔,在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展出后,曾引发不小关注,并被媒体报道。

展出结束后,2001年,该公司租用了位于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的中国工商银行石林支行一处展厅成立石林金茶花摄影部,并将上述这棵“永不凋谢的金茶花”搬到展厅展出,期间又制作了三棵小金茶花。

当年,该公司曾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对这棵名为“永不凋谢的金茶花”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人民币2515.5万元。次年,云南省亚太龙黄金实业公司再次委托云南省第二公证处,对石林工行金茶花摄影部“永不凋谢的金茶花”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据李翠华介绍,在2005年,因与工行石林支行产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她被对方起诉。2007年,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4棵金茶花交给工行石林支行保管,可这些金茶花后来却下落不明。

法院执行笔录、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07年3月28日的执行笔录显示,工行石林支行诉李翠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李翠华不配合执行,当天强制打开房屋,屋内有“一大三小”四棵已打包的金色茶花盆景制品以及一些生活用品,现先将房屋交还工行管理。文中还提到,李翠华在房屋里的物品也交由工行管理,李翠华出现后交付给她。李翠华的物品现由工行签字验收,并附上了验收人和在场人的签名。

但李翠华表示,被执行时自己并未在场,此后也未被返还四棵金茶花。

工行:事情复杂,以法院判决为准

李翠华的代理律师云南鼎兴律师事务所邱平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是从2016年开始代理该案件。四棵金茶花下落不明后,李翠华又因生意失败,公司无法经营处于吊销状态,她本人经济状况也十分窘迫。

在李翠华看来,2001年至今,已经二十多年,物价已上涨数倍,加上其余三棵尺寸稍小的金茶花,这四棵金茶花现在的价值大概有上亿元人民币。她希望,工行石林支行将四棵“金茶花”返还给她,如不能返还则立即进行赔偿。“我愿意做出最大程度让步,只要求按照2001年原材料、手工费的评估价2515万元为基础,考虑物价上涨因素换算或者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照原材料、手工费评估价进行赔偿,如将来对方找到四棵金茶花返还,则我如数退还赔偿款。”

2001年评估公司给其中一棵金茶花的评估价

5月9日,工行石林支行现任行长李某某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支行层面没有对外回应此事的权限,其也未对四棵金茶花的下落予以解释,随后挂断了电话。之后,记者向其发送短信表达采访诉求,未获回复。

工行昆明分行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事牵扯到历史原因,事情比较复杂,以法院判决为准。记者追问这四棵金茶花的目前下落,上述工作人员未予答复,其表示,之后会有了解此事的法务人员联系记者。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前,未获回复。“多年来,李女士曾多次找工行石林支行及其上级部门,包括石林县人民法院追讨这4棵金茶花,但依旧没有要回。今年4月原本起诉的诉讼费,高达两百多万元,她根本无力负担,且此前数次起诉也因为无法支付诉讼费被迫撤诉。工行让当事人去起诉,可他们明知道当事人现在的状况,人家出不起高额诉讼费。”邱平顺律师表示,四棵金茶花下落不明,事情非常蹊跷,而且经手这件事的银行工作人员现在也找不到。

另据大皖新闻报道,石林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他们已经知晓,正在努力推进中,具体情况只能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如有需要,可以前往法院了解。该工作人员还称,李翠华此前也多次到过法院,相关领导也给予了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