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起 天津中考取消市级优秀学生及学生干部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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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官网发布《天津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的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明确自2027年中考起,天津市取消市、区级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政策照顾并调整少数民族考生政策照顾范围。此前,该市市级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有加5分的政策照顾。

据介绍,根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文件要求,参考北京、上海等省份做法,结合天津市实际,经多方调研、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座谈和专家论证,天津市教委和市民族宗教委制定了上述《方案》。

其中所列出的中考政策照顾项目,与天津市原有政策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自2027年中考起,取消天津市市级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政策照顾,取消区级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照顾;二是自2027年中考起,将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政策照顾调整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从‘四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包括自治州、自治县等,转入天津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升学时加5分录取”。

什么时间转入天津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认定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从“四区”转入天津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天津市教委发布政策解读表示,在七年级第一学期后由“四区”转入该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升学时享受加5分政策照顾。

根据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工作要求,天津市将健全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确保职责明确,操作规范,严格监督。二是强化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公示信息应包含考生姓名、性别、所在学校、政策照顾项目等。三是完善资格审核责任追究制。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资格造假行为,将实行倒查追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参与资格造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为确保新旧政策有序衔接平稳过渡,本次公布的进一步规范中考政策照顾实施方案,自2027年中考起正式实施,2024年、2025年和2026年中考,原政策照顾不变。

关键词 :、天津市、中考、加分政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