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太阳鸟时评:为新业态劳动者兜牢“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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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伤害保障是伤害发生后的补偿机制,切实维护了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的权益,有效发挥了重大伤亡事故兜底保障功能。自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以来,截至2024年3月末,已有801.7万人被纳入保障范围。目前,我国从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有8400万人。为更好地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各地各部门要总结经验,拿出务实举措,多维发力,为新业态劳动者兜牢“保障网”。   持续完善政策保障。一段时间以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强力的政策支撑。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催生了许多新模式、新业态,吸引大量的劳动者就业,由于政策的滞后性,导致这一群体缺乏基本的保障。针对这一群体面临的职业风险高、劳动强度大、保障水平低等短板问题,各地各部门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服务保障,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到出台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重点群体专项权益保障政策、合理界定企业劳动保护责任,再到2024年2月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等,近年来,不断完善的政策与制度保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了强力的政策保护。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把保护政策落到实处。  持续完善机制保障。各地各部门在抓好相关政策落实的同时,也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践,要指导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科学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依规制定和修订订单分配、报酬支付等平台劳动规则,也要探索建立内部劳动纠纷化解机制,对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问题,首先要自查自纠,通过协商协调的方式,妥善解决各种矛盾问题,更好融洽劳动关系。针对“超时工作”这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倒逼企业科学确定工作量和劳动强度,做出具体细化,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和用工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务实的保障。在优化参保服务方面,除个别超大城市外,各地均已畅通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渠道。在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断壮大的背景下,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更加科学的机制体制,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权益。  持续完善法治保障。由于我国从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数众多,涉及范围广,监管难度大,因此,各地各部门要更加重视这一群体的权益保障,要通过法治的角度来化解劳动者与平台在报酬等方面的争议。要通过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相关部门对劳动报酬、休息时间、职业伤害等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开展一站式联合调解服务。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完善在线调解平台建设,优化调解流程和时限,帮助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仲裁审查或者司法确认,经过审查或确认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全国已有近1000家这样的调解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推进,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及时周到的法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