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文件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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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出台《昆明市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规范》。    《规范》从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规范承包经营行为、严格控制餐饮服务加工过程、有效防治病媒生物4个方面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护墙。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管理能力要求、职责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的实施,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落实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制,做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再规范再精细,学校食堂委托承包经营的需设置双食品安全总监。    规范承包经营行为方面,《规范》从学校食堂的承包经营主体资质条件、引入方式、合同管理、退出管理等方面规范学校食堂委托承包经营行为,明确承包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义务、责任与校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双管齐下,形成共治。严格控制餐饮服务加工过程方面,进一步细化学校食堂建设和食品安全操作具体标准,对食堂布局、设施设备、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烹饪、备餐、留样等各个环节都做出严格规定,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效防治病媒生物方面,《规范》重点强调学校食堂、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做好病媒生物防治,通过合理设置并规范使用三防设施设备,采取环境整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手段,降低病媒生物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