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览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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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前全面启动。组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7个省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随着5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第三轮第二批7个督察组对7省市全部实现督察进驻。这一批督察有哪些新趋势、新特点?一图速览了解。

文案:王 莹  设计:冯文雅  终审:曹 滢  综合生态环境部官网、新华社报道  延展阅读:  根据工作安排,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