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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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推动改革,开放促进发展,开放带来繁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推进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水平对外开放与之相适应、相配合。必须深刻领会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内涵和意义,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推动我国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与合作,为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提供强大动力。  理解高水平开放内涵要义  高水平对外开放体现在更加注重提高质量、效率和效益,从数量型、粗放型发展转向质量型、创新型发展,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拓展到规则等制度型开放,更加聚焦发展的内外联动性、注重发掘开放的内生动力,加快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第一,扩大开放范围,拓展开放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不仅包括商品和服务市场开放,还包括资本等市场的开放,并涵盖更多的经济领域和行业,包括服务贸易、金融业、制造业等。拓展对外开放的地域范围,包括促进国家关系发展、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协作、鼓励外商投资等。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实现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  第二,完善体制机制,推进制度型开放。高水平开放需要制度保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以对外开放的主动赢得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主动的必然要求。通过加快推进与开放型经济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公平、透明、有效的市场规则,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利于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吸引更多外商投资,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运行效率,提升开放水平和质量。制度型开放意味着对外开放的重点从边境外向边境内延伸,在经贸领域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与国际对接,意味着开放与改革的更深度融合。要准确把握国际经贸规则的演变特征和发展趋势,构建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好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为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以开放促发展,激发经济潜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利于提升经济发展质量。通过加强与外部市场联系,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资金,可以推动传统产业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进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使经济发展更具竞争力和可持续性。此外,高水平对外开放可使国内市场更加开放、竞争更加充分,从而增强经济活力。通过参与国际循环,汇聚融合全球高端要素,促进国内要素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把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产业体系完备等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提高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  第四,推动互利共赢,深化国际合作。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和企业等沟通,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与文化交流。高水平对外开放倡导的国际合作,是以推动互利共赢为目的,在更加健全合理的国际贸易政策和法律法规下实现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旨在推动形成开放、多元、稳定的世界经济秩序,建设一个开放包容、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世界。  增强国内国际经济联动效应  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大势,必须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开放,进一步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强化制度供给,为经济发展扩空间、提质量、增动力,为世界发展提供新机遇。  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我国经济已经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与全球很多国家的产业关联和融合发展程度较高,内外需市场本身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只有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才能加速补齐要素、资源、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短板,促进国内产业提质增效和消费升级,使得国内大循环更加畅通。要进一步促进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内需与外需的联动,实现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良性互动。一方面,着力扩大国内需求,不断优化需求结构。既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又稳步扩大传统消费,提振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引入高端生产要素和短缺资源,弥补国内生产所需,推动技术进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另一方面,提升参与国际循环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拓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  提供高水平制度供给。同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相比,制度型开放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开放,是我国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趋势。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深层次改革,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制度供给。一方面,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促进经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另一方面,更好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制度创新功能,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加快制定重点贸易和投资领域开放标准,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此外,还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  持续深化和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程,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参与度、影响力和话语权,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深度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分工与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强商品、资金、技术、人才、数据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把“一带一路”建成创新之路,加快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创业生态。支持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加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深入推进数字贸易双边和区域合作,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助力数字贸易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应对不合理贸易壁垒、拓展国际市场等方面的作用。